各位2011协同创新团队负责人:
为更好的推动2011协同创新项目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围绕客家文化展开的系列学术研究课题,根据2016年12月30日对2011协同创新团队的中期检查结果,在学校科研处、客家研究中心、学校学报等部门的商讨后,现提出以下意见:
1、关于科研团队成员的调整
请各团队负责人根据研究的进展和实际需要,可对团队成员进行微调,具体调整方式请依据学校科研处关于调整科研团队成员的表格向客家研究中心进行申报。
2、关于发表论文的署名和内容规定
(1)必需注明课题号,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可挂两个以上课题编号。
(2)经过调整后的团队成员科研成果可以纳入。
(3)必需注明客家研究中心作为第一单位署名。
(4)论文内容需与客家研究相关。
4、现有款项使用
请各团队负责人按照年度有计划的使用科研经费,防止出现透支或集中使用。
5、后续款项划拨
根据合同规定,客家研究中心将对完成中期考核任务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团队划拨后续款项,各团队完成考核任务后直接向我中心提供相关成果,不再指定上交相关成果材料的具体时间(在三年的考核期内)。
6、其他未尽事宜可后续与客家研究中心协商。
赣南师范大学客家研究中心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