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客家研究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大学和客家研究中心实际,特制定赣南师范大学客家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聘用制度。
一、宗旨与意义
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肩负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资料信息建设和社会咨询服务工作,对高校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实现科研效益最大化将起重要作用。
客家研究中心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三位一体,聘用专兼职人员将有助于促进基地发展。
二、条件
(一) 聘用专职研究员条件
1.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2. 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客家学科研课题,带课题进入基地。
3. 承担重大横向课题或带经费(类比省级以上课题)进入基地。
4. 系江西省高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
(二) 聘用兼职研究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2.承担地厅级、校级以上课题,带课题进入基地。
3.承担横向课题或带经费(比照地厅级、校级以上课题)进入基地。
4.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三、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客家研究中心举办的学术活动。
2.查阅客家研究中心的资料信息,使用相关科研设备。
3.研究成果进入年度考核,享受相关科研津贴和奖励。
(二)义务:
1.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完成赣南师范大学同级人员相应的科研工作量,且第一署名单位
“赣南师范大学客家研究中心”。
2.遵从《赣南师范大学客家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
3.参加客家研究中心组织的咨询服务活动。
四、聘用程序
1.客家研究中心每年3月10日或9月10日前发布聘用公告。
2.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客家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
4.客家研究中心主任签发聘书。
5.对连续两年未能履行义务的专兼职研究人员经学术委员会批准予以解聘。
赣南师范大学客家研究中心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