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赣南师范大学客家研究中心的建设,依据《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赣南师范大学客家研究中心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实施江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
二、制定科学研究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研究成果。
三、负责人才培养,培养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促进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为全省乃至全国培养相关领域人才。
四、制定并实施学术交流计划,组织举办全国和国际学术会议,接待国内外访问学者,并派出研究人员外出访学或参加学术会议。
五、制定并实施科研成果转让计划,开展咨询服务和对外项目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六、制定客家研究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七、负责聘任副主任和各研究所所长、专兼职研究员、行政与资料人员。
八、负责客家研究中心资料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
九、负责筹措和批准使用经费。
十、负责向学校科研处、校领导和其他投资方及省教育厅汇报工作。